01
在古代,黄酒酿造商们为显示自己的酒与众不同,让人们区别真伪,打击假冒伪劣,制作出了别具一格的坊单和商标。当时的主要方法就是在酒坛外壁或泥头上盖有本坊的圆的或方的朱红色或黑色木牌印,以示区别,并在酒坛坛口泥盖内安放一张坊单。坊单上写明酿坊的名称牌号、历史、品种、酿法、坊主姓名、注册商标并盖有印章。现存中国黄酒博物馆内还有一张1928年在大花雕坛内的坊单,全文如下:
”浙江绍兴自汤、马(按:指兴建三江闸的汤绍恩和营建鉴湖的马臻)二先贤续大禹未竞之功,建堤、塘、堰、坝,壅海水在三江大闸之外,导青句、鉴湖于五湖三经以内,用斯水而酿黄酒,世称独步,实赖水利之功。近今酒税,绍兴独重,比较别区,数逾五倍。有避重税之酿商,迁酿坊于苏属,仿造绍酒,充盈于市。质式与绍酿无异,惟饮后常渴,由于水利非宜。更有唯利是图之售商,仿绍则利重,售绍酿则利轻,每使陶、李(按陶渊明、李白)之雅士有难购真货之势。本坊章鸿记,在绍兴阮社,自清初创始坊址,逐渐扩充酿缸,随时增设陈酒,按年贮存。世业于世,未便更易。明知利薄,欲罢不能。幸承京、津各埠大商,暨东西各国侨商,不计重税,委为定酿,预订远年,直觉争先恐后。本主人惟有自加勉励,将向售之远年花雕、真陈善酿、加料京装、竹青陈酒精益求精,以副雅望。恐被仿冒不明,坛外特盖用月泉小印泥盖,内并封入此单,务请大雅君子购时认明,庶不致误。本坊章鸿记主人谨述。”
1928年花雕酒坛
这是阮社章东明鸿记酒坊的坊单,它将绍兴酒的特点、现今假冒情况以及安放此坊单缘由,一一交代清楚,剖析明白。又有高长兴酿坊,用“加官晋爵”图加上文字说明为坊单,置于泥盖之内。湖塘叶万源复生酿坊,在光绪乙已年(1905)采用中英文两种文字的坊单,并附有注册证,表明“酿制绍酒,不敢粗滥,自陨家声”。又在坛壁上盖有“复生牌号”,两旁添注“国府注册”、“瑞记督造”两行小字,以此销往国外。
02
光绪二十八年(1902)清政府设立商部,请时任海关总务司的英人赫德代拟商标法,于1905年制定了《商标注册试行章程》并付实施。以后北洋政府、南京政府相继完善商标法,越酒就照此章程办理商标。《商标注册试行查程》中规定,商标的种类为图形商标、文字商标、记号商标或者三者具备者,只要具有显著特征、不违反禁用条款的,皆可申请注册。缩兴酒业商称皆用上述三类,并常兼而用之。如沈永和酒坊的商标注册的是“卫生善酿酒”,商标用“老寿星”头像,图文并茂,色彩醒目。著名的东清孝质酒坊用畅隆帝细赐的“金国”商标。现存“余孝贞颖清香又升景记”商标,其右上方弯丙成年造状元红酒”中绘以一金爵图样,爵上有文字说明本坊历更,左下方写“案贞升余景记”,图文配合,文字醒目。又如马山谦豫萃老号酿坊以“梅鹤”为记,图案以写实为主,周围配上五色花章,鲜明大方,引人注目。当然,其时印刷五彩商标较少,大多是在坛盖上或坛壁外盖上方牌印,表明酒坊名记和生产日期,并附有坊单,这种办法沿用至新中国成立后。
▲沈永和商标
中国黄酒博物馆酒业厅
▼谦豫萃商标
中国黄酒博物馆酒业厅
03
1956年,国家制定了商标条例。从20世纪50年代起,出口的绍兴酒统一使用“塔牌”商标。1971年,绍兴糖业烟酒公司在省、市外事部门指导下,与新华印刷厂联合设计“鉴湖牌”绍兴酒商标。70年代未,绍兴市酿酒总厂、绍兴东风酒厂(会稽山绍兴酒有限公司前身)均向国家工商局申请注册内销商标。其时,绍兴酒瓶装商标分为红、黄、蓝、绿四种颜色,分别代表绍兴元红、香雪、加饭、善酿四个品种。
到了20世纪90年代,绍兴酒的注册商标由70年代5只发展到54只。到21世纪已发展到200多只,目前较为著名的有“古越龙山”、“塔牌”、“女儿红”、“会稽山”、“王宝和”、“黄中皇”、“咸亨”、“沈永和”等。商标设计已从传统的白字红底与红字白底,向色彩鲜艳、图文并茂、凹凸烫金、贴花烧制等多层次全方位发展。
04
目前,“古越龙山”、“女儿红”、“咸亨”、“会稽山”四只商标已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塔牌”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对坊单这一传统标识,现代绍兴酒依然保留了下来。只是现代的坊单变成了一张直径7厘米左右、两面印有文字的圆形白纸,上标产品名称和企业名称、电话、地址、商标、原料、生产年份、执行标准代号以及简要介绍等。
来源|黄酒博物馆